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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桂贵、唐晶晶)为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和应诉能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江岸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向纵深推进,2023年3月27日下午,武汉市江岸区司法局会同江岸区人民法院、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人员旁听、专家点评“三合一”活动。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司法局、后湖街道等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庭审旁听。
庭审现场。通讯员供图
针对物业纠纷频发,小区违建侵犯业主共同利益问题,本次活动特意选取了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请求撤销江岸区城管局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决定及江岸区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区司法局副局长许春春、区城管局副局长万义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围绕行政执法主体是否适格、业委会违建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执法程序是否正确及行政复议程序是否正当等四方面争议焦点展开激烈辩论。庭审双方你来我往、激烈交锋,法庭庄严肃穆、秩序井然。区司法局副局长许春春针对行政执法主体是否适格发表了辩论意见;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万义围绕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争议产生的原因、实质性化解争议等提出了具体意见,本次活动切实做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
区城管局负责人正在发言。通讯员供图
庭审结束后,湖北元申律师事务所张旌、北京植德(武汉)律师事务所肖亮作为专家分别对案件进行了点评。张旌律师指出:“本案在三个方面值得深思。第一,行政处罚法修改以及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后,对执法部门和赋权街道提出了新要求。各方要适应改革后的职能新转变,城管部门仍需加强指导监督,不能让改革‘过渡期’成为违建‘窗口期’。第二,司法机关审判权与行政机关行政权的边界问题。虽然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有最终审查权,但司法机关应当尊重职能部门的首次判断权。第三,复议机关从实质性化解争议出发,协调各方,并向规划部门咨询,通过引导当事人补办手续实质性化解争议。复议机关所作的努力给我们启迪,在今后执法过程中需要识别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让城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专家点评。通讯员供图
这是武汉市江岸区2023年度首次组织的出庭应诉“三合一”活动,下一步,江岸区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真正将庭审现场变法治讲堂。区城管局负责人表示:“全局将以此次庭审为契机,深刻领会新形势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意义,在行政执法等方面依法依规、严格规范,降低法律风险,狠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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