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傍晚,在同翔高新城新圩片区,E项目房屋征收项目签约现场开出了我市住宅房屋征收的首张房票。
此举意味着
厦门施行“房票补偿安置”的大幕
【资料图】
全面拉开
什么是房票补偿?
市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说,这是我市创新推出的征收补偿新模式,是货币补偿的一种补充方式。征收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时,将房屋征收货币补偿金额计入房票面值并发放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房屋以实现补偿安置。
“房票制度让我们在住房改善上有了更多选择,感谢政府提供了这么好的补偿方式。”
首张房票持有者庄某
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庄某是翔安区新圩镇庄垵村被征收居民,此次他自愿选择房票补偿方式,成为全市第一个享受新政红利的市民。在领取到房票后,他立即选购了位于翔安区政府周边的建发书香泊月商品房。从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到房票开具、购房,所有环节一气呵成,全程规范、有序,高效、透明,耗时仅半小时。
据悉,领到房票后,被征迁居民便可在征收项目辖区范围内购买已办理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的新建商品房、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商品房,以及按规定可公开销售的安置型商品房、安置房和竞配建房。
除了能享受房票政策性奖励之外,若他们在一年内使用房票购房,还可获得使用面值5%的奖励。第二年内使用,则可获得使用面值2%的奖励。
“群众权益一分不少
选择更加灵活多样
用房票购房还能享受一揽子政策性奖励。”
该负责人介绍:
去年年底,我市发布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推行房票补偿的试行意见,将房票补偿的范围限定在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区。此政策的推出,将打破传统统筹建设安置小区的方式,增加了被征收人自主购房的安置模式,在拓宽了安置渠道和空间的同时,也破解了安置房建设慢、过渡周期长等难题,极大缩短群众安置时间,“让市民从‘等房安置’变为‘购房安置’,拿着房票就能买到心仪的房子。”
今年以来,我市各区征地拆迁工作人员通过入户、宣讲等多样形式,向群众宣传房票补偿这一新政策。不少开发商甚至直接把售楼处搬到房屋征收项目现场,一线推介房源、现场靠前服务,为被征收人提供更多安居新选择。
怎么让房票使用更便捷?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相关部门持续谋实策出实招。目前,我市已搭建厦门数字化房票应用系统,被征收人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厦门房票”,即可查看所持有房票的面值、有效期等情况,可在线上进行房票转让、房票购房等操作。此外,系统中还搭建了“房源超市”模块,集中展示辖区内房票房源的具体信息,供被征收人了解选择。
小问答
Q: 1、房票可以转让吗?
在满足户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前提下,是允许被征收人将房票转让给第三人使用的(不含境外人员)。一张初始房票可以分割金额转让给多人。但是,已转让的房票不得再次转让,转让操作均可在房票小程序或线下指定银行窗口进行办理。
Q: 2、房票有有效期吗?
房票是有使用期限的,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房票还实行实名制,房票的核发、使用、转让、结算均纳入房票系统实行闭环管理,房票不得质押融资、违规套现。
Q: 3、持房票购房有哪些奖励?
自房票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房票购房的,可按该时段实际使用的房票金额给予不高于5%的房票购房奖励;第13个月至24个月使用房票购房的,可按该时段实际使用的房票金额给予不高于2%房票购房奖励。
Q: 4、房票没使用完怎么办?
房票使用期限内未使用的,扣除房票奖励后,兑换成现金;房票使用期限内已使用但未超过面值的85%,房票余额按照未使用的比例扣除房票奖励后可兑换成现金;已使用且超过面值的85%(含)房票余额可兑换成等额现金。
Q: 5、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目前只能拿房票吗?
产权调换、现金补偿、房票补偿都可以自行选择。
Q: 6、房票面值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怎么办?
房票可多次使用直至面值使用完毕。当房票面值不足以支付购房款的,不足部分可按现行规定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厦门日报记者:袁舒琪 曾嫣艳 图片由建发城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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