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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缴存职工住房消费刚性需求,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效能,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今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商转公业务政策和办理流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长沙市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范围,调整为支持拥有唯一一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该政策自2023年7月10日起施行。7月10日前申请商转公业务,资料已经进窗的,按照老政策执行。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商转公贷款业务调整,旨在全力支持缴存职工家庭刚需,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聚焦刚需购房群体精准发挥作用。
同时,为有效疏导分流办事群众,节约办事群众时间成本,结合长沙市行政审批部门关于实行业务预约办理的要求,该通知明确,长沙市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办理实施网上预约制,7月7日可开始预约办理。缴存职工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长沙住房公积金”,注册并登录后进行实名制预约。
职工所购住房在湘江新区、芙蓉、天心、开福、雨花区行政区域的(以下简称“内五区”),可选择内五区任一管理部预约办理,内五区实现通办;职工所购住房在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行政区域的,按住房所在行政区域管理部预约办理。
此外,为保障缴存人住房消费刚性需求,确保资金安全运行,长沙市此次通知明确,商转公贷款业务根据个贷率实行动态管理。
当月个贷率达到85%或90%阈值时,该市建立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启动与暂缓机制。即当个贷率在85%以下,根据预约情况正常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当个贷率介于85%(含)和90%之间时,综合考虑中心业务受理和资金运行状况,对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进行适度限流;当个贷率高于90%(含)时,暂缓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及受理。商转公业务暂缓后,个贷率下降至85%(含)以下并持续6个月,可启动商转公贷款业务。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铁路分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向社会披露个贷率情况。(赵洁 赵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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